《退貨規定》
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,消費者享有商品到貨7天鑑賞期(包含例假日)之權益,七日鑑賞期屬『考慮期』並非『試用期』,若商品如經拆封、使用、以致缺乏完整性即失去再販售價值時,恕無法退貨。
-收到商品後想要退換貨- (尺寸不合、顏色色差、不喜歡、跟自己想像的不一樣)
本店提供免運退換貨服務 (限台灣) 只要在商品七天鑑賞期內,皆可退換貨 (參考退貨流程)
退回商品需包裝完好無損和附件齊全,不影響二次銷售之全新商品(吊牌、商標完整未剪,無汙漬、無下水、無修改);商品包裝也需保持完整無損一同退回。如有不符上述退貨條件,將不受理您的退貨申請,請留意避免影響您退貨之權益,只要保持全新商品且包裝完整,依據法令商品七天鑑賞期,於七天內完成退貨申請即可。